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编写导则》(JTG1003—2023),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导则增加了可引用团体标准的内容,增加了报批稿报部内容的要求,统一了条文说明的位置,删除了强制性条文、条文的注、分项等相关内容。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编写导则》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编写导则》(JTG1003—2023),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JTG A04—2013)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编写导则》(JTG1003—2023)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与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共同编制,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地址:武汉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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